市民向中央督导组反映:一冷库使用液氮设备且噪音污染严重 处理情况来了
9月1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9批)》,其中一起信访举报涉及冷库。
办理情况指出,有群众通过信访反映,位于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的临沂市俊铭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未取得任何环评手续,也没有任何环保治理设施,企业污水和油污通过厂区南侧暗管偷排至南侧沟渠内,污水横流污染河道和地下水。夜间噪音污染严重。仍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液氮设备,设备破旧不堪。
河东区组织相关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临沂俊铭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盖某玉,该公司年产400吨大蒜、蒜薹低温保鲜库项目于2018年12月12日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制冷剂实际使用液氨,无液氮设备。经营过程中不产生污水和油污,冷库制冷设备运转时产生噪声。南侧沟渠无污水和油污外排迹象,未发现暗管偷排情况。因经营不善,该冷库自2021年8月16日蒜薹出库后已停用,业主正在拆除设备,计划改为钢材仓储。
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地下水和南侧沟渠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该信访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为:
1.八湖镇加大对该公司的帮扶指导,确保冷库拆除安全。
2.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该信访目前已阶段性办结。